41、第 4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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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没给家里捎个口信儿?也好让你三哥骑着自行车过去接你。”家里人都去上工了, 就只剩下刚满一岁的虎子和怀胎六个月的三嫂。

“回来办点儿事儿, 走得太急了,来不及给家里写信, 大嫂最近这几天身体怎么样,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闹你?”虽然不是第一次做姑姑,但是平心而论, 二哥的孩子跟三哥的孩子,在她这儿还是有区别的。

“挺好的,这孩子很乖,一点都不闹人。”按照上辈子她怀孕的经验, 在肚子里这么乖巧,肯定是个女儿, 男孩、女孩都好, 在她们两口子这儿都是一样的, 公公婆婆也不是重男轻女的人。

虎子一把腻歪在林成珠怀里,“姑姑,姑姑。”

说实在的,距离林成珠上次回家已经有一个月了, 这孩子还能记着自己, 林成珠没有不高兴的可能。

“长得好看就是招小孩待见,一个月没见面还记得你呢,平时的时候也总找你三哥,对你三哥比对你二哥都亲。”这孩子虽然不是她生的,但性子倒是随了她, 都喜欢跟长得好看的人腻歪。

虎子才一岁零两个月,也就会说几个词,上次她回家的时候还不会喊姑姑呢,她教了两天也没教会,没成想,隔了一个月,这孩子就已经学会了。

“对了,你这次回来是办什么事儿?要不要我去地里把爸妈喊回来。”

林成珠把虎子抱起来,掂量了一下,又放到地上,体重跟上个月比起来也没什么区别。

“不用了,三嫂,你在家呆着,我自己去叫人就行。”这么大的肚子,又是头一胎,还是小心点儿好,别出去被冲撞到了。

林成珠一边说着,一边回屋把自己行李放好,宜早不宜迟,先把事情办了,才能睡个踏实觉。

王丽丽倒是也没非要亲自去地里把公婆喊回来,这也跟她大着肚子没关系,现在的人都不娇气,怀着孕照样去地里干活,还有直接把孩子生在田间地头的。

像她这样怀孕五六个月就不去干活的,在村子里可以说是很少见了,不过这也是因为她有底气,手里头有钱,当然得对自己、对孩子好点,要不是怕别人说,她早就不让孩子他爸下地干活了。

当然现在孩子他爸也只是过去磨洋工而已,赚不了几个工分,要是光指望地里的收成,根本养活不了她们俩。

小姑子好不容易回来一趟,虽说是回来办事的,不过她也不能不当回事儿,煮点红豆,包一锅豆沙包,小姑子最喜欢吃豆沙包了。

虎子只有一岁多,还离不了人,不过倒是也用不着她做什么,在一边儿看着注意他别往厕所里爬就行了,小家伙走路走不了几步,主要的移动方式就是在地上爬,为此家里还特意整了整院子,把小石子之类的东西全都弄出去了。

林父、林母年纪都已经大了,身体不比年轻人了,再加上家里头没什么负担,老两口不像年轻的时候那样拼命挣工分了,所以干的都是些轻省活,两口子负责给生产队放羊,两个人加起来一天才只有11个工分。

不过谁让儿女有出息呢,不用补贴儿女,光是吃粮食11个工分是绰绰有余的。

“林家丫头回来了。”

“对,回来了,您忙着呢。”

一路上有人随便打声招呼,林成珠就得停下来跟人说话,要是一直在村子里头,还不需要这么讲究,但就是因为在外边上学,不经常回来,也得这么讲究,不然的话,就容易被人说任性、傲气、不懂礼貌。

林成珠去的巧,刚上山就看见羊群了,爸妈正赶着羊往下走呢,两边都是庄稼,不能让羊进去。

“我闺女回来了。”林母手里头还拿着羊鞭,不过已经不管羊的事儿了,一路小跑,越过羊群,跑到闺女身边去了。

“妈,你慢点儿。”林成珠赶紧招呼道,路上这么多石头,要是摔一跤可疼的很。

林成珠搀着林母走在前头,羊群走在中间,赶羊的林父则走在最后。

“怎么突然就回来了?也没跟家里头打声招呼,从县城到咱们村你不会是走回来的吧?这么远的路。”

“学校要在我们这一届选两个学生留校当老师,我就是其中之一,这次回来就是到村里办手续来了,等把户口挪过去,这事儿就算是定下来了,你闺女以后也能吃商品粮了。”

“真的,这可是天大的好事儿。”林母高兴得直拍大腿,“我闺女以后也是城里人了,得好好庆祝庆祝,妈晚上杀只鸡,在给你大哥写封信,让他也跟着高兴高兴,对了,办什么手续,赶紧的,趁着天还没黑,让你爸带着你把手续给办了。”这是林母比谁都重视,忙跑到后面去跟林父把位置调换过来。

“咱闺女回来办手续,把户口挪到城里去,你赶紧去问问她怎么办?”

“挪户口?”林父直接把手里的羊鞭塞给林母,这事儿可得抓紧办。

林父带着闺女先是回家拿了证明,然后就直接去找生产队长了,生产队长自然没二话,看了证明之后,立马给办手续,不过这样还没完事儿,还得去派出所一趟。

宜早不宜迟,父女俩跟生产队借了马车,又去了趟镇上的派出所,赶在人家下班之前把手续给办出来了,这才把心放在肚子里头。

父女俩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头就已经做完饭了,饭菜没摆在堂屋,而是直接摆在了院子里。

院子中间的饭桌是刚洗过的,还没完全变干,桌子上放了半锅鸡汤,一盘炒鸡蛋、一盘炒土豆、一盘凉拌野菜,一盘清炒豆角,还有半筐包子。

这爷俩没回来之前,家里人谁也没动筷儿,不过都坐在饭桌跟前等着呢。

“怎么样,办成了吗?”

“成了成了,明天就让闺女坐车回学校,把户口落在学校那边儿,咱闺女就是吃商品粮的城里人了。”

“那就好,赶紧洗手吃饭,大喜事儿咱们得喝一杯。”林母早就已经把酒准备好了,过年都没今天这么开心,当然得喝一个了。

不光是林母开心,家里人有一个算一个没有不开心的,一方面是林成珠吃商品粮的事儿,另一方面也是面前这一桌子的好吃的,在美食面前,谁还能不开心。

自从分家以后,三边基本上是各吃各的了,除了逢年过节的时候以外,不会再凑在一桌吃饭。

分开之后,三家的生活水平也不一样,吃的最好的当然是老三两口子,脑子活络、有门路、手里头又松,基本上天天都能吃到。

老两口也跟着沾光了,住在一个院子里头,没有小辈吃肉、长辈喝汤的道理,所以有什么好吃的,或多或少老三这边都会给老两口送点。

所以三家里头吃的最差的就是老二家了,倒不是刘花舍不得,而是林成业舍不得,虽说是刘花做饭,但是管钱、管粮的却是林成业,所以每顿饭吃多少、吃什么是林成业说了算。

要是像老三那样顿顿吃肉,那日子肯定就过不下去了,所以林成业这边一个月能吃一次肉,就算是不错的了,但是夫妻俩肯定是能吃饱,而且林成业的饭量还真比不过刘花,虎子能养得这么壮实,跟刘花身体好、饭量大也是有关系的。

当然了真要论起来,一大家子人里头吃的最好的还应该是在外求学的林成珠,手里头有钱,又舍得花钱,关键是食堂里不说应有尽有,但菜色还是挺丰富的,不比国营饭店里差,吃碗红烧肉,来盘芸豆排骨,对林成珠而言算不上是什么稀罕菜,所以才能养得白白嫩嫩。

父母舍不得做好吃的,孩子自然也吃不到什么好的,都已经分家了,林父、林母就算是有时候会额外给孙子好吃的,但那也不是常有的事儿。

所以虎子早就在一边等着开饭了,而且两只眼睛还眼巴巴的盯着鸡汤看呢,别提多可爱了。

“赶紧坐下来吃吧,看把虎子馋的,姑姑给你挑块好肉。”这么小的孩子吃肉,自然不能要那种带骨头的,要吃就得吃那种完全不带骨头的肉块儿。

怕孩子弄身上,林成珠又特意拿了个碗放虎子前面,家里头没有小孩专用的小碗儿,全都是清一色的大碗。

也不知道二哥二嫂怎么好意思,明明是给孩子用的碗,当着大家的面儿,一块一块的往里放肉,一直到把碗装满,小半只鸡的肉都在里头了,一岁多的小孩子怎么吃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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