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六月的流萤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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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作者有话说========

喧哗街市上,车如流水马如龙,行人纷至沓来,一阵拥挤嘈杂,不知不觉中,宋之徽发现顾妩挣脱了自己的手,被人流挤得与她分散,顿时心惊肉跳,四处打量。

灯火阑珊中,宋之徽看见顾妩,她被人流挤得昏头昏脑团团转,怯怯地拽住自己身前一位男子的衣角,大概是把他误当成了自己。

入了夜,天色阴暝,顾妩在暗黑中,眼神从来不好,宋之徽听大夫说过,只怕是从小偏食的缘故,每过几天,宋之徽就要逼着她吃一回红萝卜。

宋之徽只觉得可气可笑,疾步退回到顾妩身边,一手拽住她的手,把她搂在怀中,咬牙切齿,不满地轻哼了一声:“妩妩,你看错人了……除了我,不许你再抓任何人的衣角!”

“啊?我以为是你……不知道是哪个恶心的臭男人!”顾妩跳着脚,气呼呼的,两只手在宋之徽的衣襟上乱蹭,嫌弃地想擦干净。

街市的旁边是一条城内河,隔着河,可以隐隐绰绰地看见对岸民宅里星星点点的灯光,此时正是饭时,只怕是家人团聚的时候,却是世俗人家、烟火生活的景象。

那隐隐绰绰,零星跳动的灯光,像是六月的流萤一样。

宋之徽想起那一年初见顾妩——

那一年,宋之徽的父母双亲,从清河乘车回到京都,正逢连日多雨,道路湿滑难行,马车意外从道旁滑落,双双丢了性命,一对伉俪英年早逝。

任宋之徽的个性,再刻薄冷淡,到底是痛失至亲,终究是惆怅酸楚。

他处理完双亲的后事,独自一人,不远千里来湿漉多雨的江南散心。

江南数万个城镇中,博陵却有最好的风景,他错过了博陵最美的三月春樱,到达博陵的时候,已经是六月底。

博陵顾家的庭院美不胜收,宋之徽独自一人,踯躅着看完了半个园子的风景,夏日清风徐徐来去,入鼻尽是被太阳晒得暖烘烘的青草味,那一个傍晚,同样已经天色阴暝,草丛灌木间,可见流萤点点。

那一点点微光,仿佛破碎了的漫天星辰,宋之徽转过石子小径,正准备回去顾家的客房,在蔷薇花丛前,突然瞥见一个小小身影,借着清冷的夜色,可以看出这身影,是一个妙龄少女。

“哥哥,是哥哥吗?”她开口问了一句,音色极美,带着一点怯怯的娇弱。

宋之徽默不作声,只是脚步停顿了一下,步伐稍稍慢下来,夜色无边中,他听着身后的那一位少女慢慢靠近。

她慢慢地走到了他的身后,也是默不作声,轻轻地伸手,就拽住宋之徽的衣角。

——顾妩与宋之徽之间,其实是她先伸出的手。

宋之徽走,她也走;宋之徽停,她也停,总不放开他的衣角。

夏日的傍晚,燕语呢喃之外,蝉叫得厉害,虫雀声声嘈杂,宋之徽似能够听见她细密低低的呼吸声,正是夏花绚烂的时节,花粉浓重得实在厉害,她时不时地,就打起喷嚏来,一个接着一个……

后来,他才知道,因她是早产儿,从娘胎里带出不少的小毛病,乱七八糟的,可是不少。

宋之徽的衣角,被她用力地拉扯着,她不用回头,也能够想象她喷嚏连天中,不停点来点去晃动的脑袋。

花深不知归处。

走过这一程□□,就是明灯高照,昼如白日的顾家正门,宋之徽回头看她——

——她仰起一直垂着的头,不过一掌可以覆住的小脸上,墨玉般的双目,晶亮若晨星,发丝肩膀,俱是落花缤纷。

——她,就是顾妩!

※※※※※※※※※※※※※※※※※※※※※※

“宋之徽,宋之徽……”顾妩一声接着一声叫他。

宋之徽从回忆里回过神来,分外柔声:“怎么?妩妩?”

顾妩伸出手指,轻点指着身畔的摊贩,卖的却是晶莹红透的冰糖葫芦。

宋之徽的语气,顿时变冷:“不行,方才已经哄着我吃了一个糖,我想想都觉得后悔,谁知道是多么不干不净的东西?外面的东西,再不许你吃!”

他最爱洁净。

“那不是糖,那是糖人……叫狐狸抱桃!”她的语气弱弱地反驳,一张脸可怜巴巴,求他:“要不买个麦芽糖……也行!”

“不行!”

“要不买盒豆沙酥糖……勉强,也行!”

“不行!”

此时,他们两人正走到街市中心的一家茶楼,茶楼中人头攒动,热火朝天,顾妩跺着脚,气呼呼不依,拽住宋之徽的衣角,不停地摇:“我们进去坐一坐吧?”

宋之徽看着顾妩侧头求自己,她的小脸圆圆的,手一晃一晃,心里被她扯得柔软成一塌糊涂,一抽一抽的,似乎肝肠就要寸断,叹了一口气,叠声:“好好好好……进去坐一坐!”

宋之徽使个眼色,对着不紧不慢跟随在后的侍卫,吩咐一句:“去,叫他们把二楼空出来……”

他本就是个爱静的人,本就受不了人多嘈杂的地方,突然看见顾妩,她立时就板起脸,狠狠地瞪了自己一眼。

宋之徽被她瞪得顿时闭嘴:“算了,当我没说——”

茶楼中宾客不少,不乏年轻的读书人正在高谈阔论,宋之徽与顾妩方坐下,立刻又殷勤的小二过来询问:“客官,我们这里有普洱茶,龙井,毛尖……来哪些点心下茶?”

顾妩正托腮,侧头想了一会儿:“我们……”

“我们不要茶,不要点心……”宋之徽摆手让小二离去,截住她的话头,“我们就坐一坐!”低声在顾妩的耳畔,“……是你说的,就坐一坐,你要是不想坐了,那么就走人……”

宋之徽看着她——顾妩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正嘴角一抽一抽怄气。

满室的热茶袅袅,氤氲成水气弥漫,她的脸,就被微微扑湿,红粉绯绯。

茶楼中,不乏携妻带子的全家,夫与妇,父与子,母与女,耳鬓厮磨低语。

这一种市井生活,带着人间烟火的朴素味道,是出身清贵世家的宋之徽,所不曾见过的,他多多少少艳羡这样肆意的温暖。

茶楼间,高谈阔论的茶客,不多时,说及摄政大臣宋之徽,不过是赞叹他礼贤下士,鞠躬尽瘁,他们口里的摄政大臣宋之徽,白雪雕成的冰人,也比拟不了他的高洁。

也对,宋之徽正是手握不上权势之际,赶着奉承他的人不计其数,又有谁敢轻易当众针砭他。

他们的话题,又转至宋之徽金屋藏娇的顾妩——她是落难千金,宋之徽是拯救她的无所不能的公子,却是人们想象中的一段风月佳话,值得被广泛地歌颂。

“只可惜,听说顾小姐爱吃醋,无比悍妒,简直像是河东狮,只怕是爱极了摄政大臣的缘故……”

宋之徽听到这里,笑眯眯,语带深意地瞄了顾妩一眼。

谁是河东狮了?

谁悍妒?

谁爱死宋之徽了?

顾妩气得很,登时站起,用力在宋之徽脚上跺了一下,拂袖起身回府。

欧阳写和司马战,已经在宋府等了很久。

此时,已经入夜,相爷大人欧阳写,一看见顾妩下车,立刻狗腿地迎上去,脸上满是笑意:“顾小姐,恭贺你及笄之喜!”

顾妩有点汗颜他的奉承,神色间,不由地带了一点羞赭,余光瞥及司马战身侧的石桌。

书桌上,放着两张红狐狸皮,通体色泽艳红,丝毫没有杂色。

欧阳写大喇喇地表功:“宋大人以前不是提过吗?司马腼腆这个孩子,还真是有心,果真打了两张纯色的红狐狸皮来,好让宋大人借花献个佛!怪不得顾小姐偏心他,对司马腼腆好得很,从来没有给过他脸色瞧!”

宋之徽看着顾妩一笑。

顾妩冷冷地瞪了欧阳写一眼,他们两人常常有一点不对付。

顾妩蹙眉,语带嘲讽:“欧阳大人,以前,我看大人,你总是这样脸色枯黄,还怕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如今,我最讨厌你这一张嘴,只烦恼你怎么就死不了!”

她看向司马战的时候,已经满脸灿烂:“司马腼腆,听说你喜欢秋家的二小姐好久了,上一次我还真见过她,当真是温柔秀雅!赶紧去提亲吧,你如今可也是二十出头了!”

司马战的脸上,泛过一抹可疑的潮红,因他仰慕佑嘉太后的妹妹秋二小姐,时不时地被欧阳写嘲笑,想不到顾妩也来打趣自己。

宋之徽扫了一眼乐不可支的顾妩,她的神色乐不可支之外,竟然甚“慈祥”,对,她对司马战从来亲厚。

摄政大臣似笑非笑,慢吞吞地吐出一句:“司马战不过二十一,我已经二十二,妩妩呀,我们家,才有一个真正的老光棍呀?”

欧阳写与司马战两人,俱是目瞪口呆,只知道直愣愣地看着宋之徽,浑身起遍鸡皮疙瘩,腹诽——摄政大人的脸皮,还真是厚到没边。

顾妩呲牙,愤愤地瞪着宋之徽,直想用眼刀子剜掉他半条命,一甩头,步履匆匆,转身就朝着屋内走去。

欧阳写冲着司马战,努努了嘴,语气酸溜溜的:“司马腼腆,你这个小子,什么时候就攀上了高枝,瞧顾小姐她对着你那和颜悦色的模样!这下子,宋大人还不对你另眼相看,爱屋及乌了!可恶的死小子!”

司马战被他骂得满脸通红,木讷地提醒他:“相爷大人,你不是有正事,要跟宋大人说吗?”

欧阳写经他提醒,留神扫视了一番四周,发现婢女们都站在门外,此时,院中只有自己心腹三人,大吸了一口气,低声:“宋大人,今天我们的人,抓到了一个年轻士子!他自称崔捷,不知是否真名,只是看他年纪身形,却与那个人吻合,不过,我们几个也不曾见过那个人的真容,一时不知道是真是假!最重要,从他身上发现了这个……”

他们三人,正站在枯萎的紫藤花架下,清风徐徐而来,残余的花藤枝蔓不禁一动。

宋之徽心中一惊,额头“突突”跳动,英俊的脸庞,隐在藤影下,让人看不分明。

欧阳写伸出手,平铺的掌心,静静放着一枚玉佩,他曲意压低嗓音:“这一块玉佩,就是从‘崔捷’身上找到的!”

宋之徽默不作声地接过,掌心中,这一枚玉佩,玉色盈洁,在微光下泛着细腻的柔光,玉佩之上似有纹路,他用指尖轻轻婆娑而过,笔画复杂,他细细分辨出是一个“墨”字。

“是他的东西!他果然还活着……”宋之徽无声良久,若活,则要见人,若死,则要见尸,他又岂能够安枕无忧,无奈地叹了一口气,“也好,倒是没有浪费我们这么久以来费的心!”

欧阳写揣度他的心思,小心翼翼地建议:“那个人,如今被关押在隐秘的地牢,今晚,宋大人有没有功夫去见他?”

宋之徽正打算应下,突然看见顾妩从屋内回转而出。

她一阵风一般地冲出来,取了石桌上的两张毛皮,对着司马战口似心非地表示了一通虚伪的感谢:“谢谢你了,司马将军!下次可不要杀生呀!”模样有点憨态可掬,余光瞥见宋之徽手中还没有来得及收起的玉佩,“咦”地诧异了一声,“这个玉佩眼熟得很!总觉得跟谁的差不多!”

她也没有太多注意。

宋之徽三人,已经被她吓得心肝乱跳。

宋之徽隐隐只觉得汗意浸透了里衣,目光追随着顾妩进屋的背影:“司马你先回府,则书你和我一起去!”

京都的地牢,阴森森不见天日,墨黑黑一堵肮脏泥墙,房中弥漫着一股恶心阴秽的气味,浓重的腐臭难忍。

摄政大臣宋之徽,宝蓝色常服色泽浓艳,地牢的长廊上,点了几支长明灯,微光从地牢窗棂缝隙间透进来,越发显得他身形修长。

那一点微光,投在他的脸上,隐隐就带了一点寒意。

欧阳写挥挥手,屏退了两个狱卒。

这一间空荡荡的牢狱中,除了他们两人,就只有身着囚衣的一位年轻男子,那男子脚戴锁链,约莫不到二十岁,虽然满头乱发散下,遮住他的脸,只是看背影,也似是文雅俊秀的模样。

宋之徽微不可见的颤动了一下。

牢狱内的那囚犯,一看见宋之徽与欧阳写进来,立时挣扎着匍匐过来:“两位大人,学生崔捷,江南人士,这一次进京来游学,学生胆子小,从来安分守己!学生什么都没有做过,还请大人详查,千万不要冤枉了学生!”

宋之徽的语调冷冷的:“你抬起头来!”目光盯在自称“崔捷”这一个年轻士子脸上,一动声色地打量了片刻,只觉得形神不过稍有相似,旋即转向欧阳写,“不是他!”

欧阳写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该遗憾,顺着宋之徽的口风,应了一句:“是……”

宋之徽走近几步,待到的崔捷跟前,摊开手,露出掌心中的玉佩:“这个玉佩是你的吗?”

崔捷使劲点头,又使劲摇头:“是学生的……不是学生的……是学生进京路上,途经南郡城,偶然跟一个穷书生买到的!”

南郡是江南到北方的必经之地,只是离京都尚远。

宋之徽半侧着脸,唇角一弯,露出一个好看的弧形,只是眉头紧锁不展:“穷书生?”

“是……”崔捷跪在地牢中间的稻草堆上,一动不动,“因家父喜爱收藏玉石,学生耳濡目染之下,也对玉石极其喜爱,颇有研究。途经南郡的时候,学生在一家当铺门前,偶然从一个穷书生手中,以一千两白银买到这一枚玉佩!”

玉佩被捂得久了,宋之徽只觉得掌心慢慢地温热起来,听见欧阳写轻哼一声“你倒是会捡便宜”。

宋之徽看似波澜不惊,云淡风轻:“崔公子,你继续说!他长什么模样?”

崔捷稍微回忆了一番:“那书生,约莫与我差不多年纪,模样极虚弱,脸色苍白,好像生了重病,衣饰打扮,都很落魄,性格非常和气善良!啊,我想起来了……那时,我看他手上还拿了一张药方,大约是为了筹措药钱,才去的当铺!因此,才不得不把心爱之物,忍痛割爱给学生!”

阴森森的地牢走廊,过堂风“呼呼”来去呼啸,欧阳写跟在宋之徽的身后,漫不做声。

因为过于安静,鞋底敲打着石板地的声音,入耳越发响亮刺耳,让人心生焦躁。

欧阳写略思虑了一会,加快了脚步,追上宋之徽:“宋大人,我们派人到南郡一带,再查寻查寻……”

宋之徽止步,心不在焉地应了一声:“也好!”神色间,莫名复杂难测,“一年前,没有搜到他的尸体,就知道他理应还尚在人世!找了这么久,多多少少,总算知道了一点线索……不知道该庆幸,还是应该觉得不幸?”

出了地牢,扑面而来,就是刺骨寒风。

宋之徽只觉得,像是长梦了一回,被这寒风一激,方醒过来。

“则书,这几年来,事无巨细,委实劳烦你!我,本就是个麻烦人做麻烦事,偏偏遇见了个更加让人不省心的!”宋之徽叹了一口气,无可奈何之外,却是惆怅。

宋之徽告别了欧阳写,独自一人从地牢回府,已经时近半夜,顾妩早已经睡下。

宋之徽睡在书房,颇多辗转反侧,在寂静的夜里,听着了更夫又一次巡逻而过,兀自睁着眼睛,就是无法入睡,神思无比清明,连风拂过屋顶瓦片的轻微砾动声,都清晰可闻。

一年前,他对顾妩,虽然是同样心心念念,只不过那时,情在己身,唯有他自己一厢情愿相思,连见她的次数也不过屈指可数,又哪里比得上这一年多来,他与顾妩耳鬓厮磨日夜相伴的甜蜜时光。

因他终于拥有过,此后,将永不会甘心放弃。

宋之徽不敢想象,有一天他将失去顾妩,就像他不曾拥有过这一段甜蜜时光。

“哥哥,哥哥……”

宋之徽的脑海似乎充斥着顾妩温软的呼唤声。

她的心里,是有那个人的。

于是,即使她把日子过得浑浑噩噩,记忆也不过迷迷糊糊,不经意,却会在噩梦中,片断零星地想起与那个人共度的过去的辰光。

那个人,认识顾妩远比自己早;那个人,看似被彻底遗忘,却占据着顾妩心中最柔软的一角,被她小心翼翼地珍藏……

在这一场爱的角逐里,宋之徽知道自己,永无法与那个人站在同一个起点。

他知道,隔在顾妩与自己之间的,不仅仅是不堪的开始,还有自己永远无法介入和改变的她的年少时光。

红尘又岂非能颠倒?

他想起上午时分,他在她的及笄礼前,鼓起勇气问她——成亲好不好?

他问得满怀期待,她拒绝得理所应当。

对,宋之徽知道,她只想做自己生命里的过客,绝没有期待过,与自己一起度过明天的每一寸光阴。

宋之徽静静婆娑手中的那一枚白玉,顿觉得玉佩上的“墨”字,越发触目惊心——那个人,为什么就不真的死了才好!

宋之徽越发步步惊心起来,看着书房内的灯盏,闪闪烁烁地跳动,每一朵灯火,都跳动着他的心悸。

这一块玉佩,被宋之徽用力地朝到墙壁上去,石砌的墙壁质地坚硬,玉佩顿时碎裂成千万粉末。

玉碎,只唯恐前梦不尽!

不,宋之徽等了很久,他希望她孕育他的孩子,替清河宋氏传承血脉;他想做她的夫君,让她成为他的娘子,他想与她白首偕老,每一日都笑笑闹闹度过;他想百年以后,与她同进清河宋氏的祠堂,享清河宋氏的香火。

顾妩还不曾睡熟,迷迷糊糊之间,听见卧室的门被推开,顿时惊醒,鼻间嗅到一股熟悉的药草味道。

——是宋之徽!

清河宋府规矩多,一时起居好好多传统习俗,宋之徽甚至连沐浴的时候,都会惯用清河宋氏的一种传统药草。

顾妩不过只是沾着枕头一会儿,她睡得浅,这时被宋之徽惊动着悠悠醒转。

她的音色里,带一点娇弱慵懒,软软的,糯糯地唤了一句:“宋之徽,你才回府吗?怎么还没有睡?”

外面是寂静无边的漫长黑夜。

顾妩的卧房中,只有离着床榻极远的一隅放置着一盏琉璃小灯,透过玫红色的绢丝灯罩,映得室内的一角满是红晕。

宋之徽只怕一夜醒来,她就已经不见,只怕黎明时分,她已经羽化而去……

他也不答,慢慢地宽衣解带上床,隔着丝绢暖被,就覆在她的身上。

顾妩笑推一下他:“怎么了,傻傻的?”

她的话音未落,宋之徽已经滑进她的被衾,伸手就把她紧紧环紧。

她生性虚寒,睡了这么久,被衾也不过只是半温,身子也不过软绵绵的,只有一点温热,以为宋之徽又歪腻起来,略挣脱了一下:“你又怎么啦?我只不管你,今天我可是累得很,不知道那衣冠有多重,沉得我都要抬不起头来!”

宋之徽听着她碎碎细语,只是紧紧抱着她不答,他的脸正伏在她的鬓间,隐约还能够闻到她惯用的蔷薇香气,淡淡的,滋味清甜。

宋之徽与她面对面相拥,伸出一条长腿,搭在她的腰间绕过,缓缓环紧,啄住她的唇,辗转着吻她,半个身子往她的身上覆去,双手摸索到她的胸口,就去解顾妩里衣的衣扣。

他的指尖,顺着她松开的衣襟而入,还带着微微的凉意,拂过顾妩温热的胸口,让她不由地一阵一阵抖索颤抖起来。

顾妩虽不知道宋之徽为什么会这样心血来潮,但是她早知道会有这一天,从她进宋府的第一天起。

是因为今天自己及笄了,是已长成的女人吗,还是他等了太久,终于按耐不住?

顾妩从不敢自作聪明,不至于浅薄地认为——宋之徽,把自己弄到宋府来,就只是想着把自己供起来瞻仰。

这一天,甚至比她想象中的,晚了很久,宋之徽,比任何一个人都更隐忍。

而这一天真的来到的时候,她甚至也没有那么抗拒,她甚至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这是一只金丝雀,理所应当的责任与使命。

她感觉——他呼在她耳畔的气息,慢慢地急促起来。

他的指尖像是燃烧的火焰一般,窜过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撩得顾妩慢慢地暖热起来。

宋之徽离开她的唇,沿着耳畔鬓角而下,沿着脖颈,碎碎地吻,突然咬在她的胸口……

…… …… …… ……

天色慢慢地明亮起来,四更的钟鼓,已经敲过。

朝臣代漏五更寒,已经是宋之徽起身,准备去上朝的时分。

宋之徽从来起得早,却不曾有过这样疲惫懈怠,误了时辰的时候。

宋府大管家宋一,从清河起,就跟着了宋之徽,算是照顾了他很久的亲近旧仆。

宋一看着天色一点一点通亮起来,等得提心吊胆,终于苦着脸,远远地站在门外,唤宋之徽起身:“大人,大人……起身了!”

宋之徽早已经醒了很久,没有好气地应了一句:“退下吧,今日不朝!”他听着宋一战战兢兢退出庭院的脚步声,伸手拥紧身畔不着一缕的顾妩,指尖在她光滑的肩膀婆娑。

这半宿,他曲意温柔,她亦温顺迎合,竟是无比缠绵缱绻。

宋之徽就着微弱的晨光,一动不动地看着顾妩,一直看到她嘤咛一声醒转——她的浓密长睫,如蝉翼一般地乱动,睁着一双美目顾盼,墨玉瞳色似要他吸进去。

她被他盯得脸带羞色惭意,转身背对着他,慢条斯理地穿衣。

宋之徽才看见她的脖颈一处,斑斑驳驳的一大片,俱是被自己啃出的痕迹,脸上不由地一笑。

“是不是折腾得你,浑身骨头都快要散了架?”他把脸轻轻地凑过去,托在她的肩肘处,轻咬,笑问,“累不累?”

顾妩本就连看都不敢看他,羞愧得恨不得把脸埋进被底:“宋之徽,你这个长舌妇!你的话怎么这么多?”气呼呼地把枕头重重扔在他的脸上,“穿衣,穿衣……”

宋之徽吓了一跳,匆忙接住,叠声,像是鹦鹉:“是是是,穿衣,穿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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