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第十一章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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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浪费了一堆口水,尽管我努力拒绝死命挣扎,最后凌皓还是把我弄回了他家。因为心情沮丧,病情更加恶化,在他搬动的整个过程我都稀里糊涂,意识模糊不清。

等我清醒过来时已经是第二天了。外面天气很好,小鸟正在枝头歌唱。

“你总算是醒了。”刚睁开眼睛,就听见如释重负的话语从床边传来。

我扯了扯嘴角,算是给他一个微笑,虽然很想放声大笑,眼前的景色实在有趣,一辈子都难得看到一回,不过现在真的没有力气。

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凌大公子竟然也会有这种模样,眼中布满血丝,面色憔悴,实在是辜负了上天给他的好模样。

抬头看看四周,很豪华的房间,想来已到他家。

他凑过来,脑袋贴上我的额头,摩挲一会儿,慢慢退离。

“好了,烧总算退了。想吃点什么,我让人送上来。”

我皱起眉头,心里感到有些奇怪,浑身都觉得难受,东张西望了一会儿,终于看到头顶上方的输液瓶。怪不得手这么疼,原来整晚都在挂吊针。有钱真是好,如果需要,连医院也可以搬回家。

“可不可以,叫人来把这个拿掉。”我动动下巴,努努嘴,示意他叫人来取走输液瓶。

“不可以。”他的拒绝还是那么干脆有力,顺手递过来一个杯子。

望着出现在眼前的茶杯,我努力抬起头想够着它。刚刚开口说话,才感觉到喉咙里干得能冒火花,的确需要水来润润嗓子,可是一整晚维持这个睡姿的僵硬身体让我做出这个小小的动作都觉得有心无力。还在懊恼间,他很快扶起我,让我靠在他身上。

我没有说什么,干哑的嗓子让我不想说话,只是赶紧把水喝掉。喝完水他让我躺好,盖上被子,拿过床头的毛巾拭去我嘴角的水渍。

我静静地盯着他,盯着他所有的动作,盯着他信手做这些事情,更加确定这事透着无法言喻的诡异。

他把毛巾放回床头柜上,终于发现我一直盯着他看了。

“怎么了?”他问,纯粹的疑问。

“让人来把输液瓶拿掉,我已经好了。”不明白自己的语气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差,反正我是病人,现在病人最大。

“不行,医生说要吊三天。”他显然没打算让着我这个病人,继续拒绝。

“我手疼。”我胡搅蛮缠起来。

“说了不行就不行,你不要这样小孩子气。”他的耐心一下子就用完,大声吼我。

我突然笑了。不是我有受虐倾向,只是这样的凌皓才是我认识的那个凌皓。刚才的那个他好陌生,让我觉得诡异。

“谢谢,谢谢你一直照顾我。”我突然说,没有调侃,没有讽刺,真心诚意地道谢,为他昨晚到现在为我所作的每一件事。

“啊?”他愕然,他不解,他的神情开始慢慢转为狐疑,“你说这话是什么意思?”

他竟然不高兴起来。

“我就是想谢谢你而已,能有什么意思?”我又是无辜又是委屈地看着他。

“我不管你在玩什么花样,给我好好休息。我去楼下看看,让他们做的东西怎么现在还没送来?”他很酷地说完这段话,转身就走。

落荒而逃?呵呵!凌皓真的好可爱。我忍笑忍得都快成内伤。

谢谢就是谢谢,还能有什么别的意思。本来只是一句简单的谢谢,因为是我说,他硬是认为有别的意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得不愿意我的话,不管理由是什么,我已经知道无论我的表情多么真诚,语气多么诚恳,他都会怀疑,都决定不信。宁可怀疑全部,也不可相信一句,哪怕我是在说真的也一样。

“谢谢你昨晚照顾了我一整夜。”在他关门前,我补上了这么一句,成功地让他关门的声音上升十分贝。

那个一向骄傲的男人并没有意识到他刚才做了些什么吧?我只是提醒他到底在做什么而已。

凌皓他太过骄傲,也太过自信。当然骄傲自信没有什么不好,至少我当年就是爱上他这如烈焰一般的性格,所以现在,我并不希望他变成另一个人,用奇怪的态度对待我,那会使我很不安。

我这样刺激他,他肯定会生气,也许过会儿就会请我出去。但是我不得不这么做,因为我想要的东西里并不包括他无心的温柔。

相同的错,我不会再犯,这是我对所有关心我爱护我的人的保证,所以在目的达到之前,我不能允许节外生枝的事情发生。

生病的日子很无聊,无聊到让人胡思乱想。

我一直想不明白沈延为什么会这样讨厌我。他对我语气恭敬,礼貌十分,可我潜意识里就是觉得他非常讨厌我,骨子里深深地厌恶我。

我这是典型的做贼心虚的心态。想来我一没有杀他父母,二没有抢他女朋友,跟他往日无冤,近日无仇,他应该没有讨厌我的理由,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看我不顺眼。

我知道爱一个人可以没有理由,却不知道讨厌一个人同样也可以没有理由。

也许我们八字不合。我想了好久,只能得出这个结论。

我不知道我们要保持这个诡异的状态到什么时候。

最近,每个人都变得很奇怪。凌皓硬把我弄回了他家,美其名曰我在病中没人照顾,所以他勉强来照顾一下。杨对我说他找到了适合他的女人,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有空要介绍我认识一下。慕容更是离谱,竟然要我帮忙装修她爱的小巢(这是她的原话)。

当然,他们两人的要求都被凌皓以我在病中,不宜操劳为由,轻易打发。这个理由极烂,我不过得个感冒,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毛病,就算要休息,也不用休息这么久。但是凌皓说得理直气壮,偏偏那两人也不反驳。

所以我最近非常无聊,无聊到只好天天喝茶看书,晒晒太阳,无聊到我终于知道所有奇怪的人中间,最奇怪的人当属沈延。

因为我俩已经大眼瞪小眼地在客厅里坐了半天。

他一直在看我,用炙热的眼神看着我,那种眼神与情人间火热的眼神有得一拚。他那样看我,我自然也不能失礼。我把手头在看的书放下,反正看了半天,在他的灼灼目光逼视下,始终没有翻过一页,抬头与他对看。

我俩就在夏日的午后,在凌皓家舒适的客厅里,吹着空调,喝着下午茶,顺便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对方,就好像牛郎织女隔着浩瀚的银河遥遥相望。

我怀疑我都快成斗鸡眼时,他老人家总算肯开口说话,一句话就差点让我被茶呛死。

我拍着胸口自救。被茶呛死,真是乱没形象。我知道这不能怪他,这个男人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要怪只能怪自己不该在他说话时喝茶。

他说,你是凌先生的爱人。他用了肯定句来陈述这句话。

对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恕我无法回答,只能摇头示意。爱人这个词太沉重,我恐怕消受不起。我可以说是他的情人,正确地说是旧日情人,但是现在我和他之间的关系用床伴这个词来称呼也许更为恰当。

“既然你不爱凌先生。为什么还要跟他在一起?”就算我摇头不语,他还是不肯放弃。

如果可以,我真的不想和沈延在这里讨论爱情这个人类世界永恒的话题。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和错误的人讨论一个错误的话题,这真的是一件非常让人头疼的事情。

我考虑再三,终于对他说,很多事情没有爱也可以进行。

心里已经准备要给这个二十一世纪的老古董洗脑,因为他这样直言不讳,真的让我很困扰。把我和凌皓的关系放到台面上来讨论,总是感觉怪异。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爱,性绝对可以继续,我和凌皓可以说是典型的例子。我不爱他,他不爱我,但我们的性生活比亲□□人还要和谐完美。

“我认为你不是那样的人。”他说。

我发现他很喜欢用肯定句。对这话,我不知道该觉得荣幸还是什么。我是怎样的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清,我不认为他会明白。

“我就是那样的人。”我笑,用我所能摆出的最优雅的姿态。

他瞪着我,开始生气。

不愧是上司和下属,连生气的理由都极其相似。我向来自诩的优雅笑容都能沦为这两个人生气的导火线,真的是让我觉得做人好失败。

“你与他很久以前就认识,我不明白你再一次和凌先生在一起是想干嘛,但是你最好记住,如果你敢伤害凌先生,我决不会放过你。”

没想到沈延竟然知道我是凌皓荒唐过往的一部分,不能不说是个惊奇,不过比起他这个有趣的反应,就根本不算什么了。

“你该知道,并不是我刻意找上凌皓的,也不是我主动提出要住到这里来的。”

我告诉他这个事实。与凌皓重逢的确是个意外,与他再一次上床也不是我的主动,只不过他提出,我没有努力拒绝而已。但是住到这里来这件事,我可是努力拒绝了。但是我没能说服他让我回家,反被他说服了。

在一个嘿咻嘿咻,汗水淋漓后的夜晚,凌皓只用一句话就打消了我想搬离这里的念头。

他说离他最近的地方应该能够更快达到我的目的吧。

黑暗中我看不到他说这话时的表情,只是觉得他的语气很冷静。翻来覆去,辗转反侧一晚后,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话很有道理。我和凌皓重新在一起一年多,可是我的愿望却连完成的迹象也看不到一丝。也许我们真的是还不够接近。所以我就心安理得得住了下来。

“不管你想要什么,钱也好,权势也好,我都不会干涉你,但是如果你敢伤害他——”沈延不死心,继续他的言语威胁。

“你就会让我生不如死是吗?”我打断他的话,插嘴道,“沈延,我是个男人,这样也可以吗?”

“这不是重点。只要凌先生能够幸福,是男是女又有什么关系?”

我从来不知道沈延这样的老古董思想也会这般新潮,还是……

“沈延,你这样处处为他着想,不会是喜欢凌皓吧?”

“咳咳……”沈延拼命咳嗽。

来而不往非礼也,沈延也被茶呛到了。

“你不要胡说,根本不是这回事,我一直把他当做弟弟看待,不是你想的那回事。”他缓过气来,大声辩解。

沈延应该知道有理不在声高这句话吧,也应该听说过欲盖弥彰这个成语吧,当然,还有越描越黑这一说法。我不禁莞尔。

“我明白我明白,你这喜欢绝对是正常的喜欢,绝对没有别的意思,沈延你这样维护凌皓绝对只是下属对上司的忠心,绝对只是哥哥对弟弟的爱护,我绝对不会跟凌皓多嘴的。”

看着他的脸越来越黑,我的心情更好了。

在这样晴空万里阳光明媚的午后,喝着可口的下午茶,和有趣的人讨论一个有趣的话题,真的让人心情愉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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