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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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很冷。

在被抄家之前, 林鸣从来不知道冬天这么冷。

那时候,冬天对他来说是庭前树梢的新雪,是书房里暖暖的炭盆, 是饭桌上热气腾腾的暖锅,是雪地里盛开的梅花,是梅与雪交织在一起激发出来的诗情与快意。

现在冬天才向他展现出真正的面目——风里像是含着亿万根细针, 不管他把那身单衣拢得有多紧,每一针都精准无误地扎在他的身上。

肌肤发麻, 指尖僵硬, 笔上了狼毫也在寒风中冻得梆硬。即使这时候有生意上门,他也没办法提笔写字了。

……要回屋去。

……不然会冻死。

脑子里有这样的念头,身体却像是和墙角冻成了一体, 无法挪动分毫。

“我把你个不长眼睛的下流混账!睁大你的狗眼瞧瞧, 老娘这里是卖酒的!想找女人,有本事多寻摸几两银子去北里,没钱就自己睡自己, 想来这里消谴老娘,小心老娘阉了你!”

一把嘹亮的嗓音划开冬日的寂静, 声音又爽又脆,像一把清甜刮辣的槟榔果子。紧跟着一个男人逃也似的从一家铺子里蹿出来, 蹿到巷边了,才站出脚,然后大骂:“大爷就是买酒的!你这克父克夫的小□□, 光天化日,竟然勾引人——”

他的话没说完, 铺子里便冲出一名女子, 头上扎着蓝布巾, 腰上系着蓝布围裙。

这围裙普普通通,寻常妇人几乎是人手一件,但如此寻常的围裙系在她身上,却勒出了一截极柔软的纤腰,布衣荆钗,难掩身姿妖娆。

她手里高高举着一支捣衣杵,朝那男子劈头盖脸一通狂揍。

“我叫你说!叫你说!狗张了嘴还知道看家,你长了嘴只会学狗叫!爹娘生你还不如生个胎盘!我要是你妈,生下来就把你溺尿盆,省得现在出来丢人现眼!”

她身段灵活,力气不小,那男子被揍得嗷嗷叫,骂都骂不出来,只想逃。她偏偏抓住了他不放手,一面打,一面高声向周围过路人等哭诉此人姓谁名谁,家住何方,如何调戏妇女。

又道:“街坊邻居行行好,我是寡妇人家,不敢惹事,若是此时放他走,将来还不知道要被他编派成什么样。还望哪位替我去他家传个信,让他家人来领,最好讲他父母娘子都喊来,让他们好好管教管教这王八羔子。”

小巷子冷清,巷口却是接连正大街,人来人往正热闹,周围聚满了人,都在看热闹,还真有好事的很愿意传这个信。

那男子本就被揍得想逃命,这会儿更是迫不及待要挣开,开始告饶:“姑奶奶,是我的不是,是我多吃了两杯酒,一时糊涂,你放我回家吧,我再也不敢了。”

“敢对老娘动手动脚,动动嘴皮子就想揭过了?我告诉你,门都没有!”女子道,“要么喊你家里人来领人,要么当着大家伙儿的面,给我磕三个响头赔罪,少一个都不行!”

这两条无论哪一条都能让这男子做不了人,他哪里肯?表面上苦着脸道:“好好好……”猛地一挣,甩开她便跑,瞬间钻进人群跑远了。

女子对着他远去的方向大骂:“有种别让老娘看见,看见一次打一次,打到你妈都不认识!”

人们眼见热闹看完了,也都散了,女子骂完歇了口气,回身的时候脚下差点儿被什么东西绊了一跤。

是一块砚台。

大约是在她和那男子争执的时候被踢翻了,墨汁洒了一地,砚台上还多出了一道细细的裂纹。

她把砚台捡起来,给林鸣摆回桌上,“小郎君,对不住,定是那不长眼睛的狗东西撞翻的。”

冬天的寒意仿佛已经冻结了喉咙,林鸣没有说话。

同住在一条小巷,他认得她。

她是斜对面梁记酒铺的媳妇,听说娘家姓宋,因夫君身体不好,十六岁上便嫁过来冲喜,结果连房都圆,夫君便去世了,隔年公婆也因病亡故,街坊四邻都说她命硬,克死了夫家三口,是天煞孤星。

也有不少人等着看她的笑话,甚至打起了酒铺的主意,等到连人带铺子一起接收。

但宋氏以自己的泼辣给自己杀出了一条门道,又学到了夫家一手酿酒的本事,在这一带站稳了脚跟。

宋氏见他不说话,也没多说便离开了,片时复又回来,手里多了一小壶酒,一盘面饼。

“天冷,吃点东西暖暖身子,也算是我给小郎君赔个不是。”宋氏说。

林鸣依旧没有开口,宋氏也没有停留,搁下东西便走了。

酒是刚烫的,面饼是刚出锅的,皆冒着腾腾的热汽,在寒冷的空气中形成一道温暖的白雾。

冻在喉咙口的寒气仿佛被这暖意化开,变成一泡水,堵在胸口,再漫上眼角。

十七岁的少年,眼眶一阵酸热。

酒和面他没有动,放在了梁记酒铺的门口。

他读的是圣人书,知道非亲非故,男女授受不亲,且男女之间有大防,宋氏是豁出一身泼辣劲才换得一身太平,他不想给她惹是非。

更重要的是,有一样比酒和面更重要的东西,他已经收下了。

那就是勇气。

活下去的勇气。

——一个死了夫君与公婆的弱女子都能挣出一份鲜活的人生,他有手有脚,有才有学,难道还能在街头冻死?

从此以后林鸣照旧在巷口卖文,但已不再是终日等着帮别人写几封书信。有主雇上门的时候他便做生意,没生意的时候他便写自己的文章。

从前他要做诗文,须得焚上喜欢的香丸,再泡上一壶香茗,再谴开下人,以全诗兴。

现在,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没有茶水也没有焚香,就在街口一方小桌上,他也能心随意动,以手写心。

家世落魄,世情困顿,小桌逼仄,但这又如何?

有一样东西永远不会受到局限,那便是一个人的才情。

它就像大石底下的种子,越是受到重压,就成长得越发拙壮。

如果说他十二岁中解元只是死读书,那么是到了这一刻,才悟透圣贤书中的真谛。

最寒冷的冬天已经过去了,风中刺骨的细针已经开始消融,树上抽出了绿芽,柳枝开始吐絮,春天到来了。

林鸣的人生,就是在这个春天改变的。

那一天林鸣只觉得街上格外热闹,宋氏还特意关了铺子,经过巷口的时候,向着林鸣笑道:“小郎君,去看状元郎呀。”

她今日没有像以往那样扎着头巾,系着围裙,换了一身淡蓝色的衣裙,头上也没什么珠翠,只簪着一朵海棠花。

但那洁白的肌肤,柔红的唇,带笑的眸子,无一处都清新鲜妍,胜过街上任何一个百般妆饰的女子。

林鸣只看了一眼,手下的笔便微微一颤。

宋氏向身边的小少年道:“阿均,叫哥哥。这位哥哥可是很会念书的,你要跟哥哥多学着点,看,哥哥的字写得多好——”

然后三个人六只眼睛都落在林鸣的笔下,那一笔已经撇出了纸外,直接划到了桌上。

林鸣:“……”

宋氏:“……”

宋均:“……”

“哈哈哈小郎君定然也是想看状元郎了,那就一块儿去吧,我听人说,小郎君的书念得极好,若不是家里出了事,将来定然也是状元郎呢。”

林鸣发现,宋氏好像总有一种本事,把尴尬的事情变得风淡云轻。

除非刻意讥讽,否则没有人会在他面前提起读书与功名,毕竟抄家之时,他的功名已经被夺了。

但她这样随口说来,既没有讥讽也没有同情,仿佛全然没当一回事,便给了他一种恍惚的错觉——这确实不算是什么大事,功名被夺,再考就是。

“不了。”他起身道,“平江探花,是三年一度的盛事,二位请去吧,莫误了位置。”

“好难得,总算等到小郎君开口说话了。”宋氏笑道,“小郎君的声音好听得很,以后可要多说说。”

直到宋氏同着宋均走了,林鸣还没有回过神来。

天蓝如玉,柳絮轻飞,清隽的少年在春风中顿住。

他的声音……好听么?

风吹起桌上那张纸,在春天温暖芬芳的空气里,和从枝头飘落的柳絮与花瓣一起飞向远处。

风中,一只修长的手伸出来,接住它。

衣袖拂去纸上的轻絮,看到了那篇未竞的诗文。

巷口,林鸣定了定神,重新坐下,将思绪从那阵清脆爽利的笑声抽回来,开始落笔。

一旦重新投入其中,街头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便再也不能影响他半分。

他神情端凝,运笔如飞,小小一方书桌,仿佛在陋巷中隔绝出一个独立的小世界。

良久良久,他才停下了笔。

然后才发现,有一人一马,不知何时停在了巷边。

马是北狄良马,通体雪白,在阳光下泛出淡金的色泽,身披璎珞,头簪红缨,马鞍皆是镏金雕花,铺着明黄御缎。

人是青年公子,清逸脱俗,身上明明穿着大红团花刺金圆领袍,领口与袖口皆绣着紫薇花纹,腰束玉带,帽插金花。

探花郎。

探花郎又名紫薇郎,帽畔的金花也是依照紫薇花的模样打造。

春闱三年一度,头三名为状元、榜眼、探花。第三名的探花郎往往会有意选一名年轻俊秀之士,因为探花郎一个任务,即在登科宴上携天子之命,在京城任意一处花园之中,为天子采撷鲜花进献。

探花郎便是今年新科士子的代表,由探花郎身上,人们可以一窥这一届士子的人品才学。

但这一年是个例外,因为这一年的的状元才学第一,年轻第一,品貌第一,天子既不能昧着良心将其降为探花,探花也不能厚着脸皮代表新科士子出战。

于是,皇帝下令,今年的探花郎由状元充任。

“在下傅知年。”探花郎的眸子明净透彻如秋水,笑容温和如春风,手里拈着那半份文章,“天赐佳作,惜乎未完。若是阁下已经完篇,可否赐在下一观?”

“拙作粗陋,恭请雅正。”

林鸣双手将文稿递了过去。

风从两人身边吹过,柳絮与飞花仍在空中飞舞,掠过他们的袍袖与衣角。

这一刻林鸣尚不知道人生将会由此而改变,也不知道这个春天将是他未来传奇人生的起点,更不知道眼前这个人的理想会成为他终生为之努力的方向。

此时此刻,少年林鸣看着面前的探花郎,只有一个感想。

——明明是富贵无极的打扮,却无法掩住身上的出尘之气,这个人仿佛随时都可以脱下这身华衣蹈云而去,重回世外仙境。

好像不属于这个世界,好像……随时都会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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